昆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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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于2023年4月14日受理申請人何瑞旭、李明波、劉婭月、劉紅、張成松、曹粉花、安仕存、馬朝林、劉琴芬、喻興蘭、資艷偉、胡躍瓊、李蓮美、李會蓮、李正龍等十五人因追索勞動報酬、二倍工資差額等訴你單位勞動爭議一案(昆勞人仲字〔2023〕544-558號),由于本院采用直接送達、郵寄送達、留置送達均無法送達本案相關法律文書,根據(jù)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(guī)則》第二十條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五條之規(guī)定,現(xiàn)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、仲裁申請書副本及開庭通知書等仲裁文書,本案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 30日即視為送達,答辯期和舉證期為公告期滿的十日內。本院定于2023年6月9日下午14時00分在昆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(地址: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區(qū)民航路229號昆明人力資源中心大樓204室,聯(lián)系電話:0871-63352697)開庭審理此案。請準時參加庭審,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,本院將依法缺席審理。
特此公告。
昆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
2023年4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