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考人員應(yīng)具備以下條件:
(1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(2)報考人員的年齡應(yīng)在18至35歲:即出生日期在1982年4月10日至2000年4月9日之間(計算到日)。年齡放寬至40歲的崗位,出生日期在1977年4月10日至2000年4月9日之間(計算到日)。
(3)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;
(4)具有良好的品行;
(5)具有正常履行職責(zé)的身體條件;
(6)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;
(7)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。
戶籍要求:要求本州戶籍的崗位,是指必須具有怒江州戶籍滿兩周年以上(2016年4月以前落戶,計算到月)。在怒江服務(wù)滿2年及以上的州外戶籍(2016年以前招聘到我州,計算到年)的西部志愿者、“三支一扶”大學(xué)生、大學(xué)生村官、特崗教師在本次招聘中視同本州戶籍。